無事忙–同性婚姻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老子 法本法無法  佛 東方的哲人早在二千五百年前,已經給世人提供了超越時空地域的永恆真理,智慧明燈。 可惜庸碌的世人卻是不斷給自己加添麻煩,編造出一些膚淺,沒有永恆價值的政治法令、宗教教條及道德規範、三時六令,庸人自擾,作繭自縛。同性戀的正邪之辯,及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之爭就是一個好例子。自然即美 儒家的天命觀,道家的道法自然,佛家的一即一切,對自然即真、善、美,都各有表述,多有闡揚。概而言之,自然界的四季變遷、瘟疫、地震、海嘯,生物的生、老、病、死,都在警惕我們要珍惜光陰,好好生活,不要把生命浪費在一些膚淺的無謂之爭 - 無事忙。 據統計,自然界的飛禽走獸,人類,都有百分之五是天生的同性戀者。有人會認為這是自然界的缺陷,但如從形而上的哲學層次觀看,這來自自然界的缺陷亦是真、善、美的一部份。況且從藝術的角度看,同性戀者還可能有其得天獨厚的優越性,因他們既有男性的體力,還有女性細微的心思。試想世上如沒有了曹雪芹、白先勇、羅文、張國榮、米哥朗基羅、柴可夫斯基、奧斯加威爾及眾多因怕被迫害而隱藏身份的傑出同性戀藝術家,人類的精神文明將是何等的大打折扣,貧乏失色。 孔子說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這除了是人因隨著歲月的增長,見識智慧的精神提升外,孔子可能不知道的是人在五、六十歲後因荷爾蒙分泌的減少而達到生理上的中性平衡所帶來的祥和作用。道家的女性修練「斬赤龍」之術法,可令盛年女性斷經,變成中性人,據說這是成仙的過{ 同性戀就算是自然界的缺陷,為何就不能合法結婚?如是,盲眼和跛腳者亦一樣不可合法結婚了! 人為即偽,一切人為的法規、教條都是經不起時空考驗的偽法。以前三妻四妾代表了個人的本事,{在卻是犯法之事,而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的社群互指對方為野蠻未開化。現今被認為最理想的一夫一妻制卻有百分之五十的離婚率,多可笑。同性戀在古羅馬、希臘是高尚情操的行為,後來卻被天主教庭視為罪人,處以火焚的酷刑,極權的納粹,共產政黨亦以苦役,死刑對待同性戀者,毫無人道可言。 民主社會的精粹是服從多數,尊重小數,近似道家的知白守黑、和光同塵,我們不能因為同性戀者只有百分之五是小數就剝奪他們應有的合法婚姻權利。這除了是給他們精神上鬆縛,還有實際上的生活利益,如養老金、醫療保險金等法律權益問題。 歷史上強勢群體欺凌弱勢群體之事層出不窮,如白人社群欺壓土著印第安人,黑人、亞洲人等。極權宗教、政黨迫害異己,所引起的災禍與苦難更是罄竹難書。希望大家不要重蹈覆轍,在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上站在歷史錯誤的一邊為要。 聯合國人權憲章中『免於恐懼的自由』主要是針對政治與宗教的迫害,同性戀者當然亦應享有此自由。事實上,人面對自然、文化或宗教上一些自己不熟悉的事物,常會直覺地產生恐懼與排斥。我們如有或多或少的同性戀恐懼症 (Homophobia)亦是人之常情。記得廿多年前我寫道: 我不怕神,不怕鬼, 只怕自我的無知。 但因我是如許無知, 所以我常在怕中。後來我體會到: 明白我怕,所以我不怕, 明白我無知,所以我知。 我的生活也因而得到開朗淨樂,日日是好日。

One Response to “無事忙–同性婚姻”

  1. catherine huang-tam Says:

    Well written! good 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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